曾經在我21歲的時候瘋狂熱愛過方大同。
他來台灣的第一場演唱會我七早八早就訂了票,每天硬要在廣播節目裡擠出一些時間放他頭兩張專輯的歌,搖頭擺腦。
那個時候方大同剛開始戴眼鏡,還沒有那麼有型,傻傻的,唱現場還會走音,但是英文老歌的功力沒話說。他一開口我體內的老人靈魂就醉了。那時我們還在TICC的液晶看板前照了相,標題是少女去看方大同了!
我還記得那些一樓場外的鮮花,來得不算多,但我心裡一直在幫大同拍手,連他唱南音的時候我都能跟著唱和,一字不漏地;當然我最愛的歌還是歌手與模特兒,我喜歡大同唱一個有聲一個有色時飄來飄去的共鳴部位。
我以前喜愛方大同並不是因為他很潮,也不是因為越來越少人唱r&b了。單純只是因為我喜歡他曾經非常晦澀的斷句與用詞,與其說我喜歡方大同,不如說更大一部分是我欣賞周耀輝的作品。
可是現在不知道是我老了還是方大同太紅了,一切就是不太對勁。現在這個溫馨可人的方大同是誰?我不認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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